食堂二楼的电梯口又帖了一张感谢信,红色的纸,黑色的字迹。叙述了一个人的钱包丢了,然后被食堂的某个“阿姨”捡到并及时归还的故事。 但是注意到这个“阿姨”的名字,我猛然间发现,好像自从我来到师大这个人至少已经捡到过5次钱包了……
不知是师大的学生太粗心经常丢钱包并且经常丢在食堂,还是这个好运的“阿姨”真的是总能捡到钱包,抑或是后勤xx公司的自我炒作。总之,如果真的能够捡到别人的钱包并且及时归还,这种行为是值得称赞的。那么,如果这种值得全社会称赞的行为能够多次发生在食堂的某个“阿姨”身上,为什么其他“阿姨”们就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呢?
师大的学生应该都深有体会,师大北区的食堂以及跟后勤xx公司有关的几乎所有单位经常是大家讽刺的对象。时而会出现类似打卡的时候多打你几毛钱,或者从包子里面吃出烟头,或者莫名其妙的涨价,或者态度及其恶劣等现象。每个公寓的管理员几乎都是会成为很多同学茶余饭后讽刺的对象。并不是学生没事喜欢骂人,而是他们做的事情的确过分。
原来师大每个公寓的每一层都有自习室,自习室晚上是不熄灯的,想学习想看书的同学可以在寝室熄灯后去自习室。后来学校为了多赚些学费超额扩招,以至于自习室变成了寝室。但是制度没变,仍然是每天晚上10点半熄灯。这种变化给很多同学造成了不便,于是很多同学购买了充电台灯。然后各公寓的管理员就会按照后勤xx公司的指示在学生上课不在寝室的时候私自开门进入学生寝室搜集充电台灯,找到后就直接拿走,然后有的时候给你留一个手写的条。没有任何单位的公章,没有负责人签字。暂且不说他们作为一个营利性企业有无权利没收用户的物品。即使没收,不论是根据什么法律或者什么规章制度的没收行为,我觉得必须要开具单据——虽然我没有系统的学过法律,但是这点儿常识我还是懂得的,我想大部分学生也会懂得,那么,作为后勤xx公司的负责人,作为曾获得xx学xx学位的公司经理不会这点儿知识都不懂吧?但是他们还是这么做了。学生是弱势群体,但不会永远是弱势。所以很多大四的兄弟姐妹们毕业后打砸抢你们的东西,你们公司的东西,也就不足为奇。学校除了用学位证威胁学生外还有什么本事?而你们,除了仗着学校的这点儿本事yy外,你们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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